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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访谈丨致广大而尽精微——王兴律师

发表时间:2022-08-03 14:28:20 作者:祝娜

人生的大道,寓于万殊细小事为之中。即,所谓“万殊而归于一”。扎扎实实,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奔赴目标。这是一种严谨的态度,更是一种务实的作风。本期访谈让我们走近乾坤律所王兴律师,了解他转型谋变、勤思敏行,追求细节的职业精神和为法治社会贡献力量的坚定信念。

第9期嘉宾

致广大而尽精微——王兴律师

乾坤律所 王兴律师

王兴律师,毕业于石河子大学,建筑工程专业,获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现为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国有施工企业、工程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工作,有二十多年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及项目运营管理工作经历,具备法律、房地产及建设工程的复合背景。高级工程师职称,并获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等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领域:房地产、建设工程诉讼及非诉法律业务


访谈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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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王律师,您原是建筑工程专业并深耕房地产行业多年,现在又成为从事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的执业律师,之前的工作经验定会给现在的律师工作带来很好的助力,您可以简单谈谈优势吗?

王 兴:进入律师行业之前,我在工程、房地产领域工作近二十五年。大学毕业后,在施工单位从项目技术员兼木工工长做起,先开始抄平放线、下钢筋料单,直到成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工程管理公司做过总监代表,对客户的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管控协调。进入地产公司后,作为开发单位的管理人员,主要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工程成本、招采合约管理等工作。再后来,作为地产公司管理层,工作范围还包括开发项目产品定位、营销策划等;在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具体不动产项目盘活开发。这些一线工作经历确实给我在做工程、房地产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带来一定优势。首先,分别在施工、工程管理、开发建设等单位工作过,有不同角色的工程管理经历,这使我对工程、房地产领域里各参建方——工程、房地产项目各合同主体,在签约谈判中关注点以及对合同条款中哪些地方容易产生分歧、争议,有比较清晰的了解和预判。其次,在参建各方发生纠纷后如何解决,如何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达成合意,避免陷入合同僵局,在解决纠纷过程中既能充分考虑法律问题,也能根据经验考虑实际情况。再次,在工程、房地产案件的诉讼阶段,因为有相关工作经验,可以就对方的主张、证据比较有针对性的从专业角度分析质证,也比较清楚案件推进过程中需要客户提供哪些专业资料,在勘查现场如何发现疑点并询问哪些专业问题。这些专业方面积累对法律服务工作有很大帮助。当然,以后还要进一步把这些积累转化为每一个具体诉讼和非诉案件中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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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王律师,建设工程往往涉及一些非常专业的问题,您可以谈谈建设工程诉讼业务中经常遇到的核心问题有哪些吗?

王 兴:作为客户的代理人,要理解客户的诉求,同时要把客户的诉求转化为法律上可能的诉讼请求。比如,有客户(建设单位、原告)主张被告(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有缺陷,申请法院对维修质量缺陷的费用进行鉴定。如果我们不加区分,就按客户要求提交鉴定申请,其实很难实现其主张。因为,即使证据证明被告施工的工程质量存在缺陷,首先是要申请原设计单位或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维修方案,对相同或相似的质量缺陷,因为工程具体情况各异,每个设计单位(甚至同一设计院的不同设计师)出具的维修方案也可能不一样,维修方案不一样,维修费用自然也有差异;其次,确定了设计单位或专业机构的维修方案,工程造价机构才可能针对该维修方案编制造价、预算。所以,作为工程专业领域的律师,这时候要提醒客户,他试图提出这种鉴定申请以主张施工单位承担维修费用是无法通过一个鉴定申请就实现的,应告诉客户合理的路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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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建设方和施工方针对现场签署的工程变更洽商单的费用该由谁承担往往是争议的焦点。作为专业领域律师,这时候除了要仔细查阅施工合同中对该变更洽商单所涉及相关问题的约定外,还要查阅招投标阶段施工方报的投标技术方案,施工方进场施工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通过对这些材料综合分析研究来判断该洽商单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

 

Q王律师,建设工程专业律师服务的产品一般是传统性的,您肯定了解过它的发展前景与市场空间,可以谈谈您的看法吗?

王 兴: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1年建筑业的增加值为80138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1143670亿元的7%,约占第二产业增加值450904亿的18%;202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率分别为12.9%和24.2%。从经济统计数据可见这两个行业领域仍是国家支柱产业之一,这两个领域所需要的专业法律服务也应是有巨大的市场。另外,根据北京市律协官网的(元典)智库案例检索,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由(含子案由)检索可知,2013年为15402件,而2020年最高峰达339144件(2021年减少为244439件,是否因疫情影响尚不知),统计显示一审案涉标的额正态分布的均数为20.2万元。可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案件不仅数量大且涉案金额较高。

另外,今年年初某法律研究中心与某传媒联合发布第三届中国律所百强名单,我不评价该名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但我查看该名单中每个律所官网对其业务领域的介绍,除14家律所无官网,4家律所有官网未介绍是否有房地产、建设工程业务领域,其余82家律所都有房地产、建设工程业务领域,且大都介绍是其核心业务之一。因此,个人认为房地产和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服务是有广阔前景的,值得律所和律师个人在这个领域深入耕耘发展。

Q王律师,听说您前段时间,花几个月利用周末以及假期的时间,深入研究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的54个判例,写出了万字长文《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标前协议、中标合同及施工补充协议等系列合同效力认定分析》,想必在写作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心得,您是如何看待律师实务能力与理论水平的互动关系的?

王 兴:是,建设工程领域虚假招标(或称“先定后招”“明招暗定”)情形较多,这种情况下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招标前签订的协议和施工中签订的补充协议究竟有效无效,自己也一直困惑。今年2月底时,碰到一个咨询客户的建设项目也存在类似情况。正好借此契机,专门检索查询最高院的五十多个判例进行研究分析,看看最高院法官们是怎么认定的。文章写完后,感觉自己对这个问题就比以前清晰多了。个人认为,实务中遇到一些问题,通过研究法律规定和法院判例,深入思考并写文章分析,这对于律师不仅是一个再学习的过程,而且对于全面厘清看待该问题有非常大的帮助。下次再遇到其他客户的类似问题,自己就能给出更客观的解答。

 

王兴律师寄语

尽自己所能,认真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写好每一个法律文书,给客户提供可信赖的服务,为建设法治社会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小编结语

把小事做“细”、做“精”、做“实”以达极致,乃成事之道。通过访谈,让我们看到了王兴律师工作多年养成的优秀工作习惯与追求细节的态度,以及积累的丰富经验所释放出的强大势能。愿王律师,继续将专业、经验与法律深度结合,达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求知”。